新塘镇第八届“加洲红杯”群众歌唱大赛活动通知
为活跃我镇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掘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展示我镇群众良好的精神面貌,拟举办第八届“加洲红杯”群众歌唱大赛。
参赛条件
1、凡在我镇工作、生活、学习的各界人士,具有我镇正式户口,或持有我镇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均可参加比赛。
2、已在我镇娱乐场所工作的职业歌手不属参赛对象。
3、往届获一等奖及推荐参加上级歌唱比赛获奖的同志不属参赛对象,决赛时可作嘉宾邀请表演。
比赛项目
1、参赛歌唱形式不限,可以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戏曲等,也可以独唱、对唱、小组唱、歌伴舞等。
2、参赛者必须自带伴唱卡带或影碟,所有参赛歌曲的内容及画面必须健康。
3、参赛者所演唱的歌曲属自创的请提供词和曲,以便参与最佳新人奖的评比。
评比机构
大赛组委会邀请市内知名的音乐界人士组成评委团。
比赛程序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27日始,报名时带齐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企事业单位的凭工作证即可报名。
2、报名地点: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科教文卫办公室,加洲红娱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科教文卫办公室:82779592;82774520;加洲红:82706166—8000;
3、赛程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比赛地点:加洲红娱乐城(初赛),新塘演艺中心(决赛);
5、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及加洲红消费券1000元、水晶奖杯、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每名700元、水晶奖杯、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每名500元、水晶奖杯、证书;最佳表演奖1名:奖金200元、水晶奖杯、证书;最佳新人奖1名:奖金200元、水晶奖杯、证书;优秀奖10人:奖金每名200元、证书;优秀组织奖5名:奖给对大赛大力支持的有关单位,各颁发锦旗一面;
6、经费来源及分配:比赛经费由加洲红娱乐有限公司赞助2.5万元用于评委劳务费、选手奖金、总决赛的舞台布置等,不足部分由新塘镇科教文卫报请镇政府解决;各参赛者排练、比赛所需要的经费和时间由参赛者与所在单位协商解决,组委会不另行安排。
7、凡大赛中成绩优异者,可推荐代表我镇参加市级组织的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