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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07国道太平洋商业街、华兴商业街 各业主(租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各业主(租户):

一直以来,各业户、租户为新塘的发展付出了努力,为此,新塘镇党委、政府对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和107国道改扩建工程的需要,需要拆除107国道建筑物退让线范围内的建筑物,以推进107国道改扩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镇整规、安监、出租屋、城监、国土、规划建设以及房管、工商等执法部门对107国道太平洋工业区路段两旁房屋进行检查,发现该区域建筑物破旧、楼房残旧,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且经营秩序混乱等问题,为此,我镇各职能部门对该区域进行专项整治。

(一)镇经济、工商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依法整治无照、非法行医的违法经营行为,收缴经营用具并予以关停。

(二)镇城监中队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招牌的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整改违法户外设施通知书》,告知在限期内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镇市政所根据107国道改扩建施工的要求,发出《市政施工通知》以告知各商户该路段需进行改扩建和绿化改造。

(四)镇安监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安全生产法》,对该路段两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商户、违法违规的出租屋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商户限期整改。

(五)镇计生办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开展计生管理和服务专项行动,教育并要求该区域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计生有效证件。

二、镇拆迁办已于85派发《公告》,告知业主和商户于815日前携带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拆迁办登记并确认权属问题。同时,镇拆迁办委托了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计划需拆除的房屋进行综合评估。下一步将按照房屋拆迁的合法程序,根据国家、省、广州市、增城市等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各业主协商拆迁补偿问题,确保各业主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

三、我镇于818派发给各商户、租户的《关于107国道扩建改造商户搬迁的通知》,目的在于预先告知,要求没有取得合法经营手续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业整改的各商户、租户于825日前自行搬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吊销手续,并告知商户如逾期不整改或仍无牌无证的、继续违法经营的将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并将依法依规对违法违章搭建物进行拆除。

新塘镇是增城市重点开发区,也是广州东进的前沿阵地,新塘镇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希望各业主、租户从新塘的发展大局出发,支持和配合我镇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工作,一如既往地为建设平安、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尽一份力量。

衷心祝愿各业主、租户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107国道(新塘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作者: 来源: 新塘镇政府